損失厭惡|Loss Aversion

一句話

失去 100 元的痛苦約為得到 100 元快樂的 2 倍(Kahneman & Tversky)。人在面對損失時會過度規避風險,在面對「損失中的選擇」時卻傾向冒險

適用情境

  • 談判(強調對方會失去什麼比強調得到什麼更有力)
  • 投資(投資人持有虧損股票太久、太早賣出獲利股票)
  • 銷售(「7 天試用,不滿意全額退費」用的就是這條)
  • 變革管理(員工抗拒改變多是因為害怕失去現狀)
  • 定價(「限時優惠,錯過要等明年」)

HBS 個案

Prospect Theory in Investing Source: HBS: Behavioral Finance

HBS 研究:投資人持有虧損股票的時間遠長於獲利股票(怕實現損失)。基金經理人在年末績效落後時傾向大幅增加風險部位(「反正已經輸了,搏一下」)——典型的「損失中冒險」行為,違反任何理性投資原則。

白話小例|250 字

王小姐買了某科技股 10 萬元,跌到 7 萬。她每天看盤煎熬,但「賣掉就承認虧 3 萬」的痛苦讓她拒絕停損。

同時她另一筆 10 萬元的金融股漲到 12 萬。她想「漲了不少,落袋為安」很快賣出。

結果一年後:那檔科技股繼續跌到 4 萬,金融股則漲到 17 萬。

王小姐做了兩個錯誤決策,都是損失厭惡造成的

  • 對「實現損失」的厭惡 → 不停損
  • 對「失去帳上獲利」的厭惡 → 太早獲利了結

理性的做法應該相反:虧損的早點認賠(如果基本面變差)、獲利的繼續持有(如果還在能力圈內且基本面強)

蒙格說,這條偏誤跟 沉沒成本 一起作用時最狠:「我已經虧這麼多了,不能放棄」——這句話內含兩個偏誤同向疊加,是賠光基金的標準起手式。

相關常駐工具

  • 沉沒成本(lollapalooza pair:兩個一起出現會放大失誤)